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
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自9月18日正式启动以来,各教学院系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依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国音研工〔2021〕4号)《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国音研工〔2021〕5号)要求,广泛宣传、严格执行、积极落实,按期完成了院系一级的评审报送工作。10月21日、11月1日,党委研工部先后组织召开了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和学业奖学金评审会。经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,最终评出10名研究生获得2020-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,426名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。
奖学金评审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莘莘学子的亲切关怀,事关教育事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生的切身利益。我校对此项工作历来高度重视,积极采取保障措施,在党委研工部具体统筹实施下,确保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进行。
一是建章立制,让评审工作有章可循。为适应学校“双一流”和“高水平研究生型大学”建设的需要,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,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,我校于2020年修订了《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(国音发〔2020〕32号)、《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(国音发〔2020〕33号),紧跟近年来学校发展建设实际,使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更好地在“三全育人”体系中发挥奖励激励机制正向引导作用。
二是认真部署,严格规范评审程序。奖学金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,事关教育公平。因此,我校校、系两级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,都始终保持提高政治站位和认识,严格执行国家政策,严格评审流程,严格监管机制,确保政策宣传到位、落实政策到位、资金发放到位,把党和国家的关爱、温暖传递到每个学生心中。
三是全程公开透明,严格落实公示环节。按规定,各院系通过奖学金评审初选名单后,在本院系内完成了5个工作日的公示;党委研工部在组织召开全校评审会议后,将评审结果也在教学区域醒目位置进行了张贴公示,并设立监督电话,广泛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,无异议后向北京市和教育部汇报。
研究生奖学金是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奖励和荣誉,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、科研实践成果显著、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。通过奖学金的评审,有效激发了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,鼓励他们在学术、科研、实践方面取得更多突出成绩,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,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推动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产生了积极的作用。
附: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
博士研究生:
20183001001 刘 芳 中国音乐理论研究院(音乐学系)
20203001006 梁 怡 中国音乐理论研究院(音乐学系)
硕士研究生:
20202001006 谭鑫亿 中国音乐理论研究院(音乐学系)
20202303081 梁了凡 中国声乐艺术研究院(声乐歌剧系)
20192304091 刘佳帅 国乐系
20202001020 祝欣怡 中国音乐理论研究院(音乐学系)
20192007166 卢晓悦 艺术管理系
20202005119 张明晰 教育学院
20192303057 徐铭聪 中国声乐艺术研究院(声乐歌剧系)
20202302032 柴 源 作曲系
党委研工部
2021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