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国音研工〔2020〕3号
各教学系部(中心):
根据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2020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京教助〔2020〕23号),2020年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3人(其中博士生名额2人,硕士生名额11人)。为保证我校2020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,按照《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》(国音发〔2020〕32号)规定,现将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评选工作时间:
自2020年9月14日始,至2020年10月20日止。
二、参评范围:
本校具有中国国籍(不含港、澳、台生)的全日制二、三年级硕士、博士研究生。研究生休学期间不予参评。
三、评审流程:
1.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,导师签署意见。
2.各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,并形成推荐候选名单(各系硕士生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,博士生不限名额)。
3.研究生院、研究生工作部对各系推荐候选名单进行初审。
4.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,确定获奖名单。
5.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参评条件经修订有所调整,请详细阅读附件1。具体进度请参照附件2。
附件:
1.《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》(国音发〔2020〕32号)(见上一条)
3. 2020年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系推荐硕士生名额分配
党委研工部、研究生院
2020年9月14日